女儿把父亲赠房726万卖出继母索赔
中国新闻周刊
【#女儿把父亲赠房726万卖出继母索赔#】#男子120万卖房给女儿一分没收# 南京一男子把夫妻共有房产“卖”给亲生女儿,120万元房款一分没收!11年后,女儿以726万元卖房,男子去世后,继母起诉向继女索赔544.5万元,法院如何判决?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南京中院公布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判决书。 2009年,李某乙将一套房屋以120万元价格过户给亲生女儿,实际分文未收。女儿称,父亲是为解决外孙女上学问题而赠房。 2020年,女儿以726万元出售房屋,又全款买下一套528万元的新房。2024年父亲去世,继母谢某起诉索赔544.5万元,称对赠房并不知情。 判决书显示,谢某与李某乙于1989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1996年及2007年,李某乙利用个人工龄折扣,先后购买南京西康路一处公有住房的产权,两次购房款合计约1.86万元。法院查明,夫妻二人均系再婚,工资各自保管,丈夫每月给妻子1000元生活费。女儿购买新房时,继母还曾陪同看房。 法院认为,父女之间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买卖合同无效。但结合夫妻财产管理方式、陪同看房等情况,认定继母知晓并默示同意赠与。 最终,南京中院驳回继母上诉,维持原判。(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