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博明德及实控人于林义因资金占用违规 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证监局2026年11月5日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北京森博明德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于林义的违规行为,决定对二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森博明德在2024年1月至2026年5月期间,通过预付货款等名义向实控人于林义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各年度资金占用日最高余额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具体数据如下:
| 涉及年度 | 资金占用年度日最高余额 |
|---|---|
| 2024年 | 1165.6万元 |
| 2025年 | 2518.6万元 |
| 2026年 | 2875.6万元 |
北京证监局认定,森博明德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于林义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同样违反了对应监管要求。
监管要求明确,森博明德及相关责任人需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后续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决定书同时告知,相关主体若对本次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