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完成1262.72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对应工商变更 注册资本正式调整为1.8867亿元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7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已顺利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11月6日取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全新营业执照,标志着此前启动的回购股份用途变更暨减资流程全部落地。
回溯本次变更的全流程,公司先后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9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明确将原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1262.72万股股份,调整用途为直接注销并同步减少注册资本。后续公司向上交所提交注销申请后,已于2026年11月4日完成全部1262.72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最新的核心登记信息如下:
| 登记事项 | 具体内容 |
|---|---|
| 公司名称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00667497406N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闫洪嘉 |
| 注册资本 | 188674720元 |
| 成立日期 | 2007年11月30日 |
| 住所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
| 经营范围 | 电池背板、铝塑膜、POE膜、PVB膜、多功能薄膜、特种防护膜、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明冠新材方面表示,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新营业执照的换发,是公司落实回购股份注销暨减资安排的法定收尾环节,相关事项均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了审议与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