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鸿智能拟境外上市 证监会要求说明股权代持核查、新增股东入股定价、全流通股份权利瑕疵
财中社
11月6日,易鸿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你公司现有股东及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其他股权代持,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请列表说明你公司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二、请说明:你公司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你公司所属行业的监管体制、行业内主要企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四、请说明:你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