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顺平因未如实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被杨浦海事局罚款100元 海事处罚公示严格依规执行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智顺平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依法公开公示,是海事领域规范船员从业行为、强化船舶文书合规管理的常规监管举措。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监管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智顺平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948-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8*******305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自然人智顺平,违法事实指向船员岗位未按规范如实填写、记载船舶及船员相关法定文书,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948-2-1,最终作出的处罚决定为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8*******3059,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示,进一步明确船员从业过程中文书填报的合规红线,引导航运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法定文书管理要求,保障船舶航行及船员管理全流程的合规性。
事件点评
本次涉事主体为自然人智顺平,并非相关航运经营企业,百元小额处罚属于针对船员个人文书填写不规范的轻微惩戒,未涉及企业经营资质、核心业务开展层面的限制,不会对关联航运企业的日常运营、合规信用体系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仅为督促船员规范履职的常规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