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维航船务公司因船舶停泊未留足值班人员被肇庆海事局罚款三千元 海事监管压实内河航行停泊安全责任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西贵港市维航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情形,被肇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明确指向2026版海事监管规则中列明的船舶停泊值班人员配置违规事项,海事部门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级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广西贵港市维航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TN4X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5003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广西贵港市维航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50037-1-1,处罚内容明确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TN4X,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内河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停泊值班管理要求,筑牢内河通航安全的人员值守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西贵港市维航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莫建成,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1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和平路188号广汇·东湖城(新天地)5幢08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莫建成 | 100% | 218 | 2052-04-13 | - |
综合点评
本次广西贵港市维航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肇庆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事件。该处罚督促企业补齐船舶停泊安全管理短板,强化一线人员值守规范,避免因值班缺位引发碰撞、走锚等内河通航安全隐患,对企业完善日常安全运营体系、规避更严重的安全事故风险具备明确的警示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