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位芳纶长丝和乙叉降冰片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观察者网
据商务部网站11月6日消息,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57号,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位芳纶长丝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6年10月12日收到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和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中国对位芳纶长丝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位芳纶长丝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对位芳纶长丝产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6年11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位芳纶长丝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同日,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56号,公布对原产于欧盟、日本的进口乙叉降冰片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于2026年10月9日收到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中国乙叉降冰片烯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乙叉降冰片烯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乙叉降冰片烯产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6年11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乙叉降冰片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11月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涉及欧盟的进口对位芳纶长丝和乙叉降冰片烯两起反倾销调查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我们关注到商务部今日对涉及欧盟的进口对位芳纶长丝和乙叉降冰片烯发起两起反倾销调查,能否介绍相关情况?
答:相关调查均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显示,2023年至2026年上半年,自欧进口对位芳纶长丝产品的数量处于高位,价格累计跌幅超50%。自欧盟等地区进口的乙叉降冰片烯数量2023年至2025年累计增长27.35%,2026年上半年同比增长56%,且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申请人主张,相关倾销进口产品对中国国内产业生产经营造成了损害。
根据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相关申请符合反倾销调查立案条件,中方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需要强调的是,欧盟2026年以来已发起16起涉华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数量同比接近翻番,其中涉及化工产品9起,占比近60%。特别是10月中旬以来,欧盟连续对中国糠醇、聚偏二氟乙烯等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与欧盟对华贸易救济立案数量相比,中方在贸易救济领域一贯审慎克制。中方想再次重申,欧盟需正视自身面临的经贸问题,保护主义提升不了竞争力,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彼此关切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