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恒邦港务公司因无证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被泸州海事局罚款14500元 海事部门严打内河航行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四川省乐山恒邦港务有限公司因存在使用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违规行为,被泸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该处罚将直接记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港务运营相关的海事业务办理、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四川省乐山恒邦港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743K |
| 违法案由 |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7202002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泸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涉及的主体为四川省乐山恒邦港务有限公司,其触发处罚的违法事实为安排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7202002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51*******743K。本次处罚的裁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泸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四川省乐山恒邦港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邓应辉,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4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犍为县下渡乡下渡口。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邓应辉 | 80% | 160 | 2004-09-14 | 2006-04-29 |
| 2 | 张晓丽 | 20% | 40 | 2004-09-14 | 2019-03-12 |
综合点评
乐山恒邦港务此次因涉船舶航行人员资质不合规被海事部门处以1.45万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内河航运作业环节的人员资质管理漏洞。该处罚会留下合规记录,对其港务运营信用评级、后续海事作业审批可能产生潜在影响,警示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补齐人员适任管理短板,规避同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