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陶庄航运公司因船舶污染物记录违规被杨浦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部门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的相关海事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与处置结果,为航运行业合规运营提供了公开的参考样本。
该处置结果意味着涉事航运企业本次相关违法行为未被施加实质性惩戒,也为同类航运主体规范船舶污染物相关操作记录管理敲响了合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475R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948-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27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其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75R,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94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与《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27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陶日春,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兴化市陶庄镇集镇。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仲永涛 | 50% | 25 | 2003-04-08 | - |
| 2 | 陶日春 | 50% | 25 | 2003-04-08 | - |
事件点评
本次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涉海事污染物记录相关违法情形,最终依据法定裁量规则被杨浦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未产生实际惩戒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航运经营、信用资质及后续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合规层面风险已完全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