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穗海船务运输公司因船舶识别系统违规被江门海事局罚款2660元 海事监管严抓船舶航行合规底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云浮市穗海船务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且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江门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作出,涉事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相应罚款,同时完成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全面排查整改,避免同类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作业审批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云浮市穗海船务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GKX8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6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陆拾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江门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云浮市穗海船务运输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6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陆拾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GKX8,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江门海事局。海事部门表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是内河航行安全的重要监测保障设备,相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巡检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航行相关数据准确合规上传,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云浮市穗海船务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5月5日,法定代表人罗伟金,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六都港通讯楼1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吴海华 | 80% | 40 | 2024-06-30 | 2019-05-05 |
| 2 | 罗伟金 | 20% | 10 | 2024-06-30 | 2019-05-05 |
事件点评
云浮市穗海船务运输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违规被海事部门处罚,虽涉及罚款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船舶运维合规管理存在疏漏。该处罚将督促企业补齐内河航行设备日常巡检、故障上报的管理短板,强化内河航运安全合规意识,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