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机制,有必要更科学
新京报
撰稿 / 柳早(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赵琳
当事人都不知情,却被纳入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资料图: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是对符合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的平台。图/IC photo
11月6日,澎湃新闻报道了多名当事人被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经历。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多年后才发现自己受到相关限制;有人历经波折终于撤销登记,却依然无法正常报考驾照;还有人虽然病情已稳定,却难以退出系统。
这里有必要先介绍一下这个系统,该系统是对符合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的平台,旨在提高对患者的发现救治能力,保护公共安全。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数据,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698.8万例。
毋庸讳言,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有其现实必要性。一方面,部分患者缺乏足够的家庭支持和医疗资源,纳入系统就可能得到免费服务、定期访视、申请补贴等,这可以起到一种兜底作用。
另一方面,个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间,可能出现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近些年精神病人伤人的新闻也不少见。对这一群体的信息有所掌握,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
但从现状看,系统的运转也遭遇了现实的挑战。报道显示,一旦被纳入系统,当事人的社会生活往往会受到较大影响,如无法报考驾照、考公因体检不合格影响录用、无法购买商业保险等。
而一些被录入系统的“患者”,事实上未必适合如此“严格管理”。像报道就提到,有的只是出于上学请假方便,医生开了一张“双相情感障碍”的诊断书,就被录入;有的则是青春期时接受过治疗,从而被录入等。
当他们想要撤销登记时,却困难重重,不得不反复联系医院、社区和相关部门,甚至通过诉讼才获得重新诊断的机会,成本可谓相当之高。有的甚至在撤销登记之后,日常生活依然受到限制。
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则是系统的高强度管理。很多登记的患者,会遇到频繁上门、反复询问,甚至动辄由警方介入的管理方式。
现实是,患者情形各不相同,对于一些状况较为良好的患者,可能一切正在向好,如果还遇到如此密集的“关心”,反倒可能造成额外的心理压力,耽误康复进程。
总的来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建立更加科学、动态、有弹性的管理机制。
首先应当理顺退出机制。现在的系统更像是“单行道”,但患者的病情却是动态的,既可能存在误诊,也可能逐渐康复。因此,应当建立明确、便捷的复核和纠错渠道,如何对录入程序进行复核,如何申请再次诊断,如何从登记中撤出,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同时,还应当做好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衔接,比如,医院出具什么样的诊断证明,可以解除驾驶资格等方面的限制,相关部门如何及时更新信息,都应当有统一、清晰的规范。而不是让患者疲于奔命,在不同环节反复自我证明。
对于确实患有严重疾病、无法退出的患者,也应当根据病情变化和实际风险,区别化设置管理方式。对于病情稳定、能够正常工作生活的患者,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干预,让其更自然地回归正常生活;对于确实存在较高风险的患者,则应加强专业评估和针对性干预。
要明晰的是,如果系统本身缺乏灵活的机制,很可能造成一种反效果:患者因为害怕纳入系统,反而隐瞒病情、拒绝就医。如此一来,可能也就偏离系统建立的初衷了,无论是帮助关怀还是防范风险可能都会悬空。
所以,系统的运转思路或需重新梳理,应当让其更有人性化的温度,让患者更愿意主动接受治疗、配合管理。这才是对患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公共安全更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