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收到河南网友1.98万元误转账,约去派出所归还却遭起诉,法院认定不当得利冻结其账户资金
安徽商报
别人不小心转错的钱,却让自己背上了一个“不当得利”的判决。今年年初遇上的糟心事,让山西的刘先生很是苦恼。
刘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称,去年11月底,他收到了一笔来自网友的19800元不明转账,与对方相约在公安局见面退还,没想到却被起诉并败诉,账户资金也被冻结。
蹊跷转账——
支付宝夜间收到游戏群友19800元转账
对方加微信后称错转要求退回
刘先生是山西吕梁人,今年38岁,在太原做装修工作。2025年11月28日晚,他收到了一笔19800元的转账。
“这笔钱直接转到了我的支付宝里,无需我确认收款,收到钱的时候我没有发觉。”刘先生说,到了第二天,他看到一个游戏群聊中,大家正在议论有人转错账的事情。与此同时,群里有一人也试图添加刘先生的微信,称其将钱错转给了他。
刘先生回忆,当时他觉得十分蹊跷,认为这种离谱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到他的身上。“但保险起见,我还是去查了一下,发现支付宝确实多出了19800元,就通过了那个群友的微信申请。”
添加微信后,对方给刘先生打来电话,自称其姓谷,是河南南阳邓州市人。“他说这笔钱是他用来购买游戏装备的,操作失误,转到了我这里,希望我能还回去。”
刘先生表示,对于这笔莫名其妙的大额转账,他并不想自留,愿意归还,但对于谷先生让其直接通过支付宝转回的做法,他也颇有疑虑,心中很是警惕。
“我跟这个人并不认识,只是在一个游戏群里,他突然转来一笔钱又让我转回去,我不知道这笔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如果是涉诈资金、洗钱之类的,万一牵扯其中很难说清。”刘先生说,思虑再三,他提出让谷先生来太原,在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见面,在警察的见证下当面归还这笔钱。
商议还款——
为安全起见提出由公安局出具证明后退款
或在公安局见证下当面转款
刘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提供了他与谷先生聊天记录。2025年11月29日上午10时许,二人添加微信后,刘先生表示,他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并表示“你找我们当地的万柏林分局出具证明,证明合法”,“只要派出所愿意出纸质的证明,我愿意退给你”。
谷先生当即称“我现在驾车过去”,并让刘先生将定位和电话发给他。刘先生表示,“位置和电话是我的个人信息,我怕遇到非法侵害,你还是找公安局合适。”并让谷先生到了太原报警后再找他。
“他一直没有来,后来给我打了几次电话,说他工作忙要等几天,我也说可以,反正这笔钱不是我的,我不会去动。”刘先生说,“我还提出,如果他着急的话,我可以坐火车去邓州,在当地公安局当面转回这笔钱,这样他也省事,我也放心,但被拒绝了。”
因为二人迟迟未能见面,刘先生便将此事暂时搁置。“12月中下旬,我收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邓州法院的法官,全程说的是方言,很多话我都听不懂,只是大致理解了他说我被人起诉了,我也明确告诉他我不接受电话通知送达的这种方式。”刘先生说,“他的方言口音很重,我没办法和他正常交流,无法准确理解他的意思,甚至没办法核实他的身份,之后我还在等传票信件,也没有收到。”
法院判决——
原告认为被设置不合理障碍拖延、拒绝还款
法院判返还不当得利款19800元并给付利息
今年2月,刘先生突然发现,自己名下的账户遭到司法冻结。“我查询才发现,去年12月谷先生将我起诉,法院当月就出了判决,认定我不当得利。”
刘先生称,法院的开庭传票以及判决书都是通过法院工作人员个人手机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这些短信当时都被手机当作陌生信息屏蔽掉了,我没有看到,直到2月份账户冻结,我查找判决时才发现。”
邓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谷先生与刘先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于2025年12月4日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刘先生经法院依法传唤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谷先生称,他误将19800元转至刘先生账户后,联系刘先生说明转错账情况并多次恳请其返还,刘先生承认收到款项,但设置了各种不合理的障碍来拖延、拒绝返还款项。他已于2025年11月29日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了出警证明并发送给刘先生,但刘先生仍拒绝返还。
法院认定,2025年11月28日,谷先生因支付游戏装备及代练费用时,误将款项19800元支付给刘先生。后谷先生发现转款错误,即向刘先生说明误转情况并沟通退款事宜,刘先生也回复:“只要派出所愿意出纸质的证明我愿意退给你”等,但刘先生一直未予退款。
法院认为,谷先生作为受损失人主张刘先生返还不当得利人民币19800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因刘先生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相关诉讼权利,遂判决刘先生返还谷先生不当得利款19800元并给付利息。
申请再审——
原审法官以短信、电话通知方式进行送达的方式合法
再审审查理由不能成立不宜进入再审程序
刘先生认为,他从一开始就明确表示愿意返还这笔错转的款项,只是谨慎起见,要求在公安局或派出所当面交接,这一做法并不过分。“我并不是制造障碍来拒绝还款,被扣上一顶不当得利的‘帽子’属实不应该,这对我的名誉也是一种损害。”
对于判决书所提到的“出警证明”,刘先生表示,谷先生发来的这份证明中,只写着“报警人称在支付宝操作时失误,将19800元错转给另一人账户内,现报警人无法联系对方”,但事实上他并未失联,也一直与谷先生积极沟通。“这份出警证明只能证明他报过警,其中都是他自己单方面的说法,也没有写明这笔资金合法无风险,让我依此直接转账给他,我觉得不够稳妥。”
“我直到账户被冻结了才知道自己摊上了这起官司,法院工作人员用浓厚方言跟我联系,让我根本没办法获知准确的诉讼以及开庭信息,最终却认为我是拒不到庭,判我败诉,我觉得法院的做法也不合理。”刘先生说。
对于该案,刘先生向河南当地法院申请再审,相关再审审查意见显示:关于刘先生申请邓州市人民法院送达程序不合法的问题,经审查,原审承办法官以短信、电话通知方式进行送达,符合法律规定,该案的送达方式合法,刘先生的再审审查理由不能成立,该案不宜进入再审程序。
11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刘先生案件的法官,对方与记者沟通过程中全程使用方言。他表示,已对刘先生的再审申请进行了答复,根据法院内部规定,不便接受采访。
审核:马翔宇 编辑:汪漪 校对: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