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超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裁量依据以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行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公开披露内容。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航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进一步强化内河通航环境的合规性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王超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5*******5614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7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王超,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70-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5*******5614,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超成立日期2013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王超,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西陵区富海杰市场。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个人王超作出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的海事监管常规执法案例,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财务状况变动,对相关航运类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无直接关联影响,也未传递行业监管政策调整的特殊信号,仅体现内河航行合规要求的常态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