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赫纲鑫锚船务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镇江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部门严抓内河航行停泊安全规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赫纲鑫锚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50500-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1月6日正式作出。
该处罚决定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级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赫纲鑫锚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W5XL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5050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安徽赫纲鑫锚船务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50500-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W5XL,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辖区内相关船务企业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人员配置,切实筑牢内河航行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赫纲鑫锚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常刚,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美康医院北20米。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常刚 | 85% | 425 | 2041-09-14 | 2023-11-07 |
| 2 | 常娜 | 15% | 75 | 2041-09-14 | 2021-09-17 |
综合点评
本次安徽赫纲鑫锚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镇江海事局处以千元罚款,虽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内河船舶停泊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疏漏。该处罚将督促企业补齐安全值守短板,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要求,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停泊安全风险,维护日常运营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