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华金航运公司因未保安全航速及瞭望被九江海事局罚款2800元 内河航行合规操作需严守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常州市华金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的相关内河航行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运航行合规性监管的公开披露内容。
此次常州市华金航运有限公司被处以2800元人民币的罚款,相关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其航运企业合规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航运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性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常州市华金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K236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0009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常州市华金航运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0009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K236,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示,进一步督促内河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航行安全操作规范,筑牢内河航运的安全运行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常州市华金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方俊,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华城商业广场6-240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方俊 | 90.9091% | 50 | 2021-11-17 | 2016-06-14 |
| 2 | 蒋国琴 | 9.0909% | 5 | 2022-05-22 | 2022-11-18 |
综合点评
常州市华金航运有限公司因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要求保持瞭望,被九江海事局处以2800元罚款。本次处罚虽金额不高,但属于海事监管的合规警示,直接暴露公司内河航运安全管理存在疏漏,若后续同类违规重复发生,将影响企业航运资质信用评级,增加后续运营合规成本,需及时补全安全操作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