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宇航航运公司因船舶未按规定自查被南通海事局罚款24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济宁市宇航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通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部门依法依规对外公示,是海事监管领域强化船舶运营合规性约束的常规监管举措,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航运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在海事部门办理船舶核验、航线报备等相关业务的信用评估环节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济宁市宇航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865L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2021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济宁市宇航航运有限公司,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865L,其触发处罚的违法事实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海事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出具了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20219-1-1的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主体为南通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这类处罚信息,也意在引导辖区内各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安全自查主体责任,规范留存相关运营记录,切实筑牢水上航行安全的基础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济宁市宇航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红雨,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城街道红西小区17号楼4单元1层。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红雨 | 100% | 50 | 2007-09-20 | - |
点评分析
济宁市宇航航运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未依规开展自查、留存自查记录被南通海事局处以2400元罚款,属于合规层面的轻微警示。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现金流及整体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冲击,但也为企业敲响了船舶安全合规的警钟,督促其补全内部安全管理漏洞,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