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云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台州海事局罚款2800元 涉事行为违反多项海事安全法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志云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该处罚决定将同步纳入行政相对人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志云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52010115-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26*******491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人为张志云,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52010115-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26*******4916,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志云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张志云,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宣恩县高罗集镇。
综合点评
本次台州海事局对张志云作出的2800元罚款,系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相关法规作出,虽未涉及企业主体,但也为相关航运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其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义务,规避同类违法风险,保障海上航行秩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