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注意5类网络违法广告陷阱
东北新闻网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双11”电商促销仍在继续。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违法广告风险提示,梳理出5类高发广告陷阱,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下单。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示,部分商家的广告用醒目字体突出低价折扣和产品亮点,却把优惠限制、适用条件、有效期、免责条款等关键信息以小字、浅色调、折叠隐藏等方式弱化处理,涉嫌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消费者下单前应仔细阅读广告全文、商品详情和备注细则,对刻意模糊交易条件的宣传保持警惕。
部分商家会使用局限范围的数据,搭配“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绝对化用语宣传销量、市场占有率,误导消费者高估商品竞争力。消费者看到“销量第一”“品类领先”等宣传,建议核实统计范围,对小众窄范围的数据宣传不要轻信。
一些商家的广告引用测评报告、调研数据、权威认证增强说服力,但不标注来源、材料无法核验,或是断章取义夸大效果,缺少合法支撑,属于违法广告。消费者遇到带有测评、排名、数据的广告,建议核查出处、发布时间和适用范围,不要采信来源不明、片面解读的宣传内容。
部分培训机构给出“保过”“稳过”“包上岸”等确定性效果承诺。按照《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考试结果、学习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这类宣传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须摒弃速成保过的想法,理性看待培训效果。
还有部分商家将普通商品功效夸大为药品,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须分清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商品的边界,普通食品、日用品不属于药品或保健食品,不得宣称治病、调理病症、疾病预防等功效。消费者有诊疗需求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不要依靠普通商品治病调理。
(中国消费者报)
责任编辑:张雁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