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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国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依规报告信息被佳木斯海事局罚款73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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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清国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违法行为,被佳木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2026版内河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相关管理要求,涉事主体未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违反了内河通航秩序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张清国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主体的内河航运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辖区内所有内河船舶运营相关主体敲响了合规作业的警钟。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张清国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3022050001-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2390*******0055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1-06
作出处罚机关佳木斯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张清国,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302205000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390*******0055,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佳木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示,进一步明确内河航运作业的合规边界,督促相关运营主体严格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告义务,保障内河通航安全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清国成立日期2022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张清国,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水市郝店镇凤凰村陈家坳。


综合点评
本次佳木斯海事局针对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备信息的个人处罚公示,明确了内河通航场景下的合规红线,为航运相关经营主体划定了清晰的操作边界。相关主体可对照处罚依据梳理自身进出港信息报送流程,补全合规漏洞,规避同类行政违法风险,保障日常航运运营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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