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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资产诉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月7日开庭 涉存量债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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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沈某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7年1月7日14时在该院张江第十六法庭(B1楼)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已排期至金融审判庭承办。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排期,意味着相关债权争议将进入司法审理程序,各方权益将通过法定诉讼流程得到厘清与判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沈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7-01-07 14: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六法庭(B1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6843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由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6843号,案件排期于2027年1月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下属的张江第十六法庭开庭,作为资产管理机构针对存量金融借款债权提起的司法主张,该案件后续审理进展也将成为行业内同类债权处置流程的典型参考样本之一。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2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孟猛,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65人,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2幢8层A801。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00%2000002020-07-09

点评分析
本次国通资产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是其作为资管机构依规处置存量债权的常规司法动作。通过法定诉讼程序厘清各方权责,既有助于公司推进不良资产清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相关处置流程也将为行业同类债权处置提供参考样本,进一步规范资管业务的合规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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