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寒衣节
(来源:辽宁日报)
转自:辽宁日报
孙南邨
《红楼梦》第四十七回写贾宝玉与柳湘莲谈起为亡友秦钟上坟之事。柳湘莲说:“眼前十月一,我已经打点下上坟的花消。”但书中没有具体写宝玉哥儿们怎样为秦钟上坟。在此不妨闲谈几句。
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第一版《红楼梦》此处是“眼前十月初一”,2008年第三版《红楼梦》改为“眼前十月一”。为何删去“初”字?《〈红楼梦〉校注本第三版序言》说:“我们请教了周围的老北京人和北方的朋友,都说至今仍有‘十月一,送寒衣’的民俗,所以我们仍依庚辰本原作‘十月一’。”这样看来,要说《红楼梦》宝玉哥儿们十月一上坟的事,还要先看看明清时期京城十月一上坟的风俗。
明万历年间,顺天府宛平县(今属北京市)知县沈榜编著《宛署杂记》,第十七卷《民风》“十月送寒衣”记:“坊民刻板为男女衣状,饰文五色,印以出售,农民竞以是月初一日,鬻去,焚之祖考,名曰送寒衣……谚云:十月一,家家去了年作(宛人呼雇工人为年作——原注)的,关了门儿自家吃。”由此可知,“十月一”之称来自于民间,呼之顺口,写之简便,以至于约定俗成。刻印“男女衣状”焚烧之处,当是其祖考墓地或祖考祠庙。
至明末,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记:“纸肆裁纸五色,作男女衣,长尺有咫,曰寒衣。有疏印缄,识其姓字辈行,如寄书然,家家修具夜奠,呼而焚之其门,曰送寒衣。”此时送寒衣,已变为在自家门前遥祭。到清末,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中说“十月一”送寒衣:“今则以包袱代之,有寒衣之名,无寒衣之实矣。包袱者,以冥镪封于纸函中,题其姓名行辈,如前所云。”虽仍名“送寒衣”并遥寄于门前,却无“寒衣”的形状了。
那么,《红楼梦》里柳湘莲对贾宝玉所说打点的“花消”,是否一如当地民俗,准备给秦钟烧纸钱呢?应该说:不是!因为贾宝玉和柳湘莲为人清雅、不拘于世俗:柳湘莲借放鹰之际到秦钟墓地看看,为坟添土;贾宝玉看到大观园水池的莲蓬熟了,摘了10个让茗烟到秦钟坟前一供,都不是在祭节之时。
十月一到了,他们当然也会有所表示,但是也定会自有主张。当宝玉得知藕官不是为父母兄弟而是为“友谊”之人在大观园内烧纸钱时,对着芳官大发了一通高论:“以后断不可烧纸钱。这纸钱原是后人异端,不是孔子的遗训”“一心虔诚,就可感格了”“即值仓皇流离之日,虽连香亦无,随便有土有草,只以洁净,便可为祭”“随便有清茶便供一钟茶,有新水就供一盏水,或有鲜花,或有鲜果,甚至荤羹腥菜,只要心诚意洁,便是佛也都可来享,所以说,只在敬不在虚名。以后快命他不可再烧纸”。
贾宝玉、柳湘莲与秦钟的关系,不正是挚友之情吗?因此说,十月一为秦钟上坟,清茶可以有,新水可以有,鲜花可以有,鲜果也可以有,而焚烧纸品之类,绝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