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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鹤城高分子诉邢台飞流商贸买卖合同纠纷案11月6日开庭 涉账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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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鹤城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邢台飞流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1月6日9时15分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车墩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商事合同类纠纷范畴,将对涉诉双方的日常经营往来及账款结算进度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鹤城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邢台飞流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6 09:15:00
审理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庭车墩第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7民初30717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严某
开庭类型其他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上海鹤城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邢台飞流商贸有限公司,双方因买卖合同相关事项产生争议,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30717号,目前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交易项目及涉案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11月6日正式开庭审理,后续审理进展将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依法推进。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鹤城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董雨磊,所属行业为其他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66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南厍路8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董雨磊30%3002039-02-15
董雨海30%3002039-02-15
赵明20%2002039-02-15
齐文斌20%2002039-02-15

天眼查数据显示,邢台飞流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占华,所属行业为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7.917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天口镇北定村198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张占华100%5002051-03-13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鹤城高分子科技以原告身份发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是其通过司法途径厘清交易争议、追讨相关账款的合规举措。目前涉案具体金额尚未披露,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明显冲击,后续若胜诉将助力公司理顺账款结算流程,维护自身合法商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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