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奉贤五主体非机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11月6日开庭将明确权责边界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张某作为原告,将上海奉贤二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上海者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6日10时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微法庭进行宣判。该案件由奉城人民法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吴某,案号为(2026)沪0120民初12006号。本次宣判将对该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权责划分与相关处置方案作出正式司法认定,各方主体的相关权益与责任边界将随之明确。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张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奉贤二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上海者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案由 |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1-06 10:00:00 |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微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20民初12006号 |
| 承办部门 | 奉城人民法庭 |
| 主审人 | 吴某 |
| 开庭类型 | 宣判 |
本次涉事的五家主体分别为上海奉贤二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与上海者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件围绕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争议展开,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事项目与涉案金额细节,案件将于2026年11月6日完成宣判,后续司法结果将直接关联各方在该起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承担比例与相关赔付安排,也将为同类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相关的权责认定提供本地司法实践参考。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宣判将明确五家被告主体在该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边界与权责划分,敲定后续赔付等处置方案。目前案件细节暂未完全披露,最终司法结果既直接关联各涉事主体的权益与责任承担,也可为当地同类非机动车道路通行权责认定提供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