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要求,该部分回购股份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按照《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的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将相关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于2026年11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顼先生《关于提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顼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26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截至2026年11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6.46元/股,符合《监管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的情形。上述回购股份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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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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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10.65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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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回购前股权结构以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召开前一日日终的股权结构为准。
2、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5,000.00万元(含)和上限3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0.65元/股测算,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74,639.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4,777.27万元,流动资产526,406.9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指标的3.87%、8.70%、5.70%,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49%。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有利于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减持期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期间内,张顼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923,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6%。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1日和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结果,具体内容详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1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顼先生《关于提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部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部分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继续实施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1月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