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2026年11月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停牌股票“TCL中环”(证券代码:00212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智能汽车ETF华夏)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11月6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智能汽车ETF华夏(159888)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