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应急管理系统2026年第三季度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文 刘东 郑梦萍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现对2026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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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甲类车间临时
用电未进行内部审批案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25日,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赴衢州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核查发现,该公司灌装车间一的火灾危险性等级为甲类,车间员工周某5月20日在车间内使用移动式防爆风扇接电前,未按规定开具临时用电作业票,未对相关风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并完成内部审批。
【处理结果】 衢州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叁万伍仟元(¥3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衢州市某加油站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
事故隐患案
【基本案情】 2026年6月12日,柯城区应急管理局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衢州市某加油站有限公司油罐区内有五棵高大深根乔木,存在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衢州市某加油站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柯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陆仟元(¥6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浙江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
故隐患案
【基本案情】 2026年7月24日,根据相关线索,衢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赴浙江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核查发现,该公司糠粉卸料、大米车间、提升机卸料坑及除尘仓、除尘器附近积尘严重,未及时清扫。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项规定,上述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浙江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衢江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柒仟元(¥7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浙江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
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6年7月9日,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龙游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自动焊车间内两名操作人员正在进行焊接作业,但两人均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系无证上岗作业。
【处理结果】 浙江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龙游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叁万伍仟元(¥3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浙江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
用安全设备案
【基本案情】 2026年7月3日,江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罐区丙烯腈原料罐处安装的有毒气体报警器与丙烯腈装卸口(即泄漏点)的距离为7米,超过了标准要求的4米,不符合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第4.3.1条的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浙江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江山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壹万元(¥1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常山某电气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
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6年8月13日,常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常山某电气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王某、姚某、洪某在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从事焊接作业。
【处理结果】 常山某电气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常山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柒万元(¥7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开化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向未取得零售许可
证的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 2026年7月1日,开化县应急管理局接县公安局移交线索,开化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个人销售烟花爆竹,销售所得64700.4元。
【处理结果】 开化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规定,开化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贰万伍仟元(¥2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