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我省首部中医药领域基础性法规施行

海南特区报

关注

本报讯 昨日上午,“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七十场)——《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场在海口举行。《条例》共九章五十条,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是海南省首部中医药领域基础性法规。

据介绍,我省中医药发展长期存在“有资源、缺转化”的结构性矛盾:中药资源2000余种、道地药材品质优良、黎苗医药基层基础深厚,但产业链条短、龙头企业少、标准化水平不高、品牌影响力弱;中医药工作长期“政策多、法规少”,行之有效的做法缺乏稳定的法治载体;中医药服务贸易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加工增值免关税等自贸港政策已落地,“中医药入境消费”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也已获批,政策红利亟需上升为法规条款,给市场主体长期制度信号。

服务供给上,明确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置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推动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中医药服务,向基层和家庭延伸。产业发展上,围绕“夯一产、强二产、拓三产、开放发展”系统安排,支持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规范化种植,推动中药企业智能化改造,打通院内制剂转化通道。民族医药上,专设一章,为黎苗医药从业人员设置从确有专长考核到乡村医生执业的多层次通道。开放合作上,设立专章,将服务贸易税收优惠、加工增值免关税、入境消费试点、真实世界研究等自贸港政策工具系统性嵌入中医药发展制度安排。记者 钟起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