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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海平因船舶航行未加强瞭望保安全航速被杨浦海事局罚款400元 海事部门严抓航行安全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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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许海平因船舶进出港口相关重点管控水域时未落实安全航行要求,被杨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船舶在进出港口、锚地或通过桥区水域、通航密集区等特殊敏感区域时,未加强瞭望且未保持安全航速,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航行的核心操作规范。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许海平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航行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将产生相应的合规校验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许海平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12-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305*******1316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1-05
作出处罚机关杨浦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自然人许海平,对应的违法案由明确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1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5*******1316,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航行参与主体,在船舶途经各类高风险管控水域时,必须严格落实瞭望义务、保持合规安全航速,共同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许海平成立日期2006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许海平,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汕头市金砂市场第111号。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针对个人许海平的400元小额处罚,仅为针对个体航行违规的常规监管举措,未涉及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类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市场信用造成实质影响,也不关联任何涉事企业的业务布局与经营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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