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艺梅因涉有毒有害货物作业防护违规被贵港海事局罚款1700元 海事作业防护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艺梅因涉及运输及装卸、过驳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时,所属船舶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装卸和过驳作业双方也未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气体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该处罚决定已完成公示流程,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罚款缴纳义务。
本次行政处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作业主体严格落实有毒有害类货物运输、装卸全流程的防护管控要求,有效强化辖区水上生态环境安全的合规约束力度。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艺梅 |
| 违法案由 | 运输及装卸、过驳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船舶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装卸和过驳作业双方未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气体(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68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5*******212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李艺梅的水上作业行为违反了有毒有害货物作业的生态防护相关法定要求,贵港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11月5日出具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689-1-1的处罚决定书,向信用代码为4525*******2122的行政相对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辖区水上生态环境监管、压实作业主体环保责任的具体执法举措。
事件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涉事个人的海事处罚,是严格依照生态环境法典及行政处罚法作出的合规监管举措,虽仅涉及千元级小额罚款,未关联企业主体经营资质与核心业务,但也为相关航运、装卸类市场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从业者严格落实有毒有害货物作业防护要求,规避同类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