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私募基金及岳志斌等四名相关责任人因资金占用、信披违规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浙江思考私募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前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两大违规问题,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岳志斌、时任董事长岳志武、时任财务负责人胡巧赛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情况将同步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监管核查信息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岳志斌在2023年12月至2025年7月期间,通过借款、股权转让款等形式分两个阶段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第一阶段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累计占用金额1693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4年1月11日全额归还;第二阶段为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累计占用金额1430万元,其中300万元借款已于2024年11月2日前陆续归还,剩余占用资金后续通过股权收购形式调整为母子公司往来款,资金占用情形直至2025年8月才完全消除。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不仅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阻止股东占用行为发生,也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10月26日才完成全部补充披露工作,相关行为已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应条款要求。
除资金占用及信披滞后问题外,公司还存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情形。202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显示,其对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幅度占当期相关指标比例较高:
| 调整项目 | 调整金额 | 占当期对应指标比例 |
|---|---|---|
| 2024年度净利润 | 调增1464.06万元 | 44.31% |
| 2024年度净资产 | 调增1810.62万元 | 20.39% |
该会计差错更正直接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符合准确要求,同样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监管规定。
浙江证监局认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岳志斌的资金占用行为违反了公众公司治理相关条款;时任董事长岳志武、时任财务负责人胡巧赛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前述两项违规行为均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浙江证监局最终作出对浙江思考私募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岳志斌、岳志武、胡巧赛分别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同时要求相关主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书面报告。决定书同时明确,相关主体若对本次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