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璃(03300)公告及通告 - [董事或监事履历详情的变更]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刊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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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玻璃:认为蓝海青仍适合担任独董】 中国玻璃公告称,联交所于2026年11月3日就中国碳中和及其相关董事发出纪律行动声明,其中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蓝海青作为中国碳中和前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批准中国碳中和2023年第二次中期业绩及报告违反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被要求参加17小时监管及法律等相关培训。公司董事会经评估认为,该纪律事项不涉及蓝海青不诚实、欺诈或诚信问题,且其已确认将遵守培训要求,蓝海青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该事项与集团事务及其他董事、高管无关,不会对集团业务运营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