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腾运船务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荆州海事局罚款2400元 船舶停泊需依规配足值班人员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荆州市腾运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荆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该公司所属船舶在停泊期间未落实2026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未按规定留足必要的值班人员,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针对该违规行为,荆州海事局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船舶营运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荆州市腾运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GB2W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6201011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荆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荆州市腾运船务有限公司的违规细节:其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6201011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公司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2*******GB2W,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荆州海事局。海事部门表示,此类处罚公示旨在督促内河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值守要求,筑牢内河航行安全防线,避免因人员缺位引发各类水上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荆州市腾运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8日,法定代表人马敏,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43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东城街道南门社区荆州南路25号第一栋1单元2-3层103室(自主申报)。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马敏 | 100% | 1430 | 2029-10-18 | 2024-10-18 |
事件点评
荆州市腾运船务此次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齐值班人员被海事部门处以24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涉及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整体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冲击,核心意义在于督促企业补齐船舶停泊安全管理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隐患与大额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