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恒鹏船务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罚款2000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严守规则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湘潭恒鹏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违规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罚裁量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行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公开披露内容。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直接影响该企业当期的合规经营信用记录,督促其后续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规避同类航行违规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湘潭恒鹏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483Y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2046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湘潭恒鹏船务有限公司,其触发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2046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3*******483Y,本次处罚的裁量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也为辖区内所有内河航运经营主体划出了航行合规的明确红线,引导全行业强化航行规则意识,保障内河通航环境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湘潭恒鹏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4月22日,法定代表人林仁傲,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北侧667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林仁傲 | 90% | 45 | 2028-12-31 | 2024-06-24 |
| 2 | 董群芳 | 10% | 5 | 2028-12-31 | 2018-12-27 |
事件点评
湘潭恒鹏船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该处罚合规援引内河交通安全及海事处罚相关法规。本次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造成实质冲击,但属于合规警示,督促公司强化航行规则管控,规避后续更严重的海事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