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祥因船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或未随船保存自查记录被三亚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邱祥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海事违法情形,被三亚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情形、处置结果等核心要素,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容错机制的公开体现。
本次处置结果意味着涉事主体本次相关海事轻微违法行为未被施加实质性惩戒,也为海事领域同类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置提供了公开参照样本。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邱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607*******0914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32000074-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9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三亚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行政相对人为邱祥,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607*******0914,触发本次处置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3200007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9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三亚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管理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邱祥成立日期2012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邱祥,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浜村邱家宅6号。
综合点评
本次三亚海事局对邱祥涉及船舶未依规开展自查或留存记录的事项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法及海事免罚清单规定作出的合规处置。该处理既落实了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机制,也为相关航运从业者明确了合规边界,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规范船舶自查管理,降低航运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