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佳因船长未确保船舶船员携法定文书被秦皇岛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松佳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的海事违法行为,被秦皇岛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的公开体现。
本次不予处罚的决定不会对刘松佳的海事从业资质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留下相关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刘松佳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4012010028-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706*******45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8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秦皇岛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刘松佳作为涉事船舶的船长,触发的违法情形属于海事领域明确列明的轻微违法免罚范畴,秦皇岛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8项的相关规定,出具了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4012010028-1-1的处罚文书,于2026年11月5日正式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706*******4513,整个处置流程严格契合海事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相关要求,既对相关从业主体开展了合规警示,也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松佳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8日,法定代表人刘松佳,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茅箭区北京北路13号。
事件点评
本次秦皇岛海事局对涉事船长刘松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严格对照法定免罚条款、适用海事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的合规处置,既体现海事执法的精准性与温度,也为航运相关主体明确了轻微文书疏漏类违规的容错边界,有助于引导从业者主动规范航行文书管理,降低不必要的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