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忠良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宝安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梁忠良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海事违法行为,被宝安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相关规定对外发布,清晰列明了违法事实对应的案由类别与处置结果,为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执法实践提供了公开参考案例。
本次不予处罚的决定不会对梁忠良后续正常开展相关海事作业活动造成限制性影响,也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梁忠良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42000076-1-2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1*******00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宝安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及的被处罚人为梁忠良,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42000076-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521*******0013,作出本次免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宝安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纠错的相关执法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梁忠良成立日期2000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梁忠良,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魁圩乡魁圩街。
点评分析
本次宝安海事局对相关主体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适用海事免罚清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属于轻微违法免罚情形,未对涉事主体造成财产或资质层面的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其后续正常开展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相关业务,同时体现海事监管柔性执法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