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林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值守规定被广州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部门严管海上通信秩序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启林因涉及海上交通安全通信违规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结果的公示,也意味着相关违规主体的海上通信违规行为已被海事监管部门正式处置,相关惩戒信息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陈启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22*******1330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9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被处罚主体为陈启林,其涉及的违法情形属于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领域的典型违规行为,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90-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522*******1330,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落款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也意在提醒所有涉海无线电通信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海上通信值守规范,保障海上交通安全通信渠道的持续畅通,防范因通信违规引发的海上航行安全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启林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陈启林,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宝瓶湖街道新民村***(28)。
事件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对涉事个人的千元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规定的具象监管动作,警示相关岗位人员严守通信值守规范,杜绝占用安全频道交流无关内容,切实筑牢海上航行通信安全防线,对海事领域合规履职起到明确的示范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