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连飞因未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被温州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部门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孙连飞因涉及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温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全量信息涵盖案由、法律依据、决定日期等核心要素,是海事管理机构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常规举措。
该处罚结果意味着本次涉事的相关海事违法情形符合法定不予处罚的认定标准,孙连飞无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孙连飞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42010099-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3*******811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温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孙连飞,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4201009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303*******8111,作出该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本次行政执法的作出机关为温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孙连飞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孙连飞,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阜宁县陈良镇玉丹村三组24号-3。
综合点评
本次温州海事局公示的针对船员孙连飞的履职记载违规事项最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作出合规判定,既保障了海事监管的规范性,也体现了执法的柔性尺度,有助于引导一线船员规范履职,维护辖区海事从业环境的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