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浍河航运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足被九江海事局罚款14500元 船舶配员不达标涉航企业需严守安全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五河县浍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九江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相关规定发布,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核心要素,为内河航运领域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的警示参考。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督促其立即完成船舶配员整改,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相关管理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五河县浍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468W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1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涉事主体五河县浍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468W,其涉及的违法事实为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15-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全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五河县浍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伟,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沱湖乡五固路北沱湖路南端东侧8-9号楼1-2层。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张伟 | 100% | 500 | 2030-12-31 | 1995-10-16 |
事件点评
五河县浍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定额要求被九江海事局处以1.45万元罚款。该处罚警示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船舶安全配员规范,补齐安全管理短板,避免因人员配置不足引发航行安全隐患,同时也对行业合规运营形成明确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