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清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福州海事局罚款50元 涉船舶进出港合规警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马清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福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裁量依据及执行内容,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水上通航秩序监管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的常规公示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内容为对马清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办理相关海事业务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马清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12010022-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2*******037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5 |
| 作出处罚机关 | 福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马清,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12010022-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202*******0376,本次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福州海事局。海事管理机构通过公开这类轻微违法的处罚结果,也意在提醒所有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运营的相关主体,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义务,共同维护水上通航的信息统计与安全监管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清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法定代表人马清,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名门街1号沿街商铺7号。
点评分析
本次福州海事局针对个人作出的50元小额处罚,属于海事领域的轻微违规惩戒,警示国内航行船舶相关责任人需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义务。该类低额度处罚对涉事主体经营无实质负面影响,也为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合规边界,助力海事航行秩序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