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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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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晋江市西滨镇,福建烯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车间内,一片片经过石墨烯改性技术处理的碳纤维材料,经过加工,被制成碳板鞋底。

“去年碳板鞋底产量96万双,今年前9月碳板鞋底产量已达到220万双。”该公司运营总监孙晓介绍,公司由泉州市星达鞋服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通用绿纤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快速发展,得益于技术、市场、资本的有效衔接。

5月26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今年8月20日起正式施行,共7章56条,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等作出规定。

“《条例》中提到的推广‘企业家+科学家+投资人’协同创新模式,说的就是我们这种情况!”孙晓对此感到分外亲切。

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六年七下晋江调研,总结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晋江经验”。今年3月,“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被写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

在“晋江经验”指引下,泉州民营经济贡献全市约七成税收、八成地区生产总值、九成技术创新成果、九成城镇就业和九成企业数量。

“20多年来,泉州持续践行‘晋江经验’,探索形成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做法。”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翼翔说,此次立法,既是将成熟的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实现从政策驱动到法治引领的跃升,也是回应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让法治为改革划定边界、提供保障。

从实践经验到法规制度

“《条例》里提到,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开展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业务,这条内容写得好!”晋江市安海联诚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文生说,去年底,该公司向泉州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但销售持续增长,急需资金购买原材料,“多亏了无还本续贷,不用归还本金,就顺利完成贷款续办,全流程无感办理。”

“老话说得好,船要快全靠帆,企业要发展,融资得跟上。”吴文生介绍,该公司主要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这十几年,公司年产值从一两千万元增长到2亿多元,资金周转的关键时刻,都有融资服务为企业纾困。”

此前,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到期,需先归还本金,再重新向银行申请。“如果月底要还1000万元,我们从月初就要开始筹资,账上进来的钱,这一个月都不能动,甚至还要找融资成本更高的过桥贷款。”吴文生坦言。

回应企业需要,2013年,泉州银行大胆尝试推出无还本续贷业务,并不断迭代升级,配套推出循环贷产品,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到期续贷难、成本高的痛点。“企业可在相应贷款额度和贷款周期内随借随还、多次支用,为企业进一步降本。”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文鹏说,2013年至今,该行累计办理无还本续贷6.16万笔,贷款余额总计181亿元,共为企业节约10.59亿元融资成本。

“《条例》具有鲜明的促进法性质,将政策语言转化为法律语言,有效牵引各部门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华侨大学地方高质量发展研究院院长徐晞指出,《条例》对资源要素配置、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科技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政府服务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将“六个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完整写入,还将“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和政府当好“引路人、推车手、服务员”等泉州特色做法上升为法定职责。

“《条例》将‘晋江经验’的相关内容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给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也为我们心无旁骛、脚踏实地深耕主业注入了强大信心。”安踏集团公关高级总监郑重说。

探索破解现实发展瓶颈

泉州石狮市湖滨街道,一栋占地约2.5亩的10层建筑已经封顶并开展内部装修,该建筑由石狮市阳烽贸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未来,这里将被打造为一间酒店。

“这片原先是城郊的工业用地,随着城市发展,城郊成了中心城区,不适合再建厂房,地块空置许久。”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蔡少瑜说。

2023年,转机到来,《石狮市低效工业(仓储)用地盘活改造实施意见》发布,提出对已纳入石狮市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的划拨或出让类型工业、仓储用途用地,允许申请变更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金融、娱乐、餐饮、旅馆等商业服务业用途。2025年,石狮市阳烽贸易有限公司补价800多万元,将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开发起酒店业态。

“‘工改商’政策在企业中反响热烈,不少人前来咨询。”蔡少瑜说,“工改商”政策还鼓励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但目前缺乏混合用地正面清单,哪些商业业态能和工业混合布局尚不明确,导致政策执行起来还不顺畅。

“改革项目资金体量较大,需要明晰政策依据,全程管理务必合法合规。”《条例》为蔡少瑜解决了难题——第十二条明确,创新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目前,泉州市自然资源部门正根据《条例》内容探索制定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相关具体政策,让工作有规可依。

《条例》解难题也鼓干劲。“改革需要突破,以前大家还担心易被追责,现在《条例》明确了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我们更有底气大胆探索创新。”蔡少瑜说。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干部积极探索、勇于担当,也需要法治保障,让干部放下包袱,为改革创新免除后顾之忧。”泉州市发改委副主任余菁说。

实现地方立法与上位法有效衔接

去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相继施行,在法治保驾护航下,福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壮大。

《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中关于民营企业自主评价和认定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内容,在《条例》中同样得到体现。

“这赋予我们极大自主权,让我们能依据员工能力与实际贡献开展人才评定,是吸引人才的有效政策措施。”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国平谈道,该公司每年可申领晋江、泉州两级自主认定人才名额各6个,“引才惠才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力度十足,我们对未来发展也更有信心。”

“《条例》有相当一部分回应上位法的要求,并结合泉州实际,实现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徐晞表示,《条例》起草过程中,专家顾问团队系统梳理上位法、政策文件300余份,确保立法科学性、规范性,同时立法工作专班对泉州市各县(市、区)全覆盖调研,深入120余家企业,召开50余场座谈会,梳理汇总1870余条意见建议,使法条精准匹配企业发展痛点,具有针对性、实操性。

“市场上存在仿冒产品、商标侵权、商业泄密等问题,我们希望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打通行政、司法联动渠道,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恒安集团党委书记、行政总监陈发沛表示,《条例》第四十九条设立专门条款,要求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与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实现知识产权纠纷的源头预防与快速化解,“我们将依托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仿冒、侵权行为,守护企业的品牌价值。”

“泉州作为‘晋江经验’发源地,通过立法解决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将长期积累形成的坚守实体经济、重视品牌建设、鼓励创新创造、畅通政企互动等成熟经验转化为稳定的制度安排,对提振信心、促进泉州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