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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鸿福船物业诉河滨花园业委会物业纠纷案12月7日开庭 厘清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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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海鸿福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上海市静安区河滨花园业主大会、上海市静安区河滨花园业主委员会列为共同被告,相关案件定于2026年12月7日14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涉物业服务领域的纠纷开庭安排,也将为后续厘清涉小区公共物业服务权责边界提供司法层面的公开审理参照。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海鸿福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市静安区河滨花园业主大会、上海市静安区河滨花园业主委员会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07 14:00:00
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庭总部第十四法庭(共和新路3009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34987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王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上海本土物业服务企业上海海鸿福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静安区河滨花园对应的业主自治组织,案件属于常见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范畴,目前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争议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2月7日,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主审,后续庭审过程将围绕双方此前签署的物业服务相关约定的权责履行情况展开核查,该案件的审理结果也将对同类型小区物业与业主自治组织之间的权责界定形成相应的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海鸿福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宇杰,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274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255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张宇杰33%1652011-07-30
上海江南造船厂有限公司20%1002011-07-30
陆伟19.8%992011-07-30
陈整风5%252011-07-30
宣刘金5%252011-07-30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为上海海鸿福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待法院厘清双方权责边界。该案件的公开审理,既有助于公司明确自身服务履约的合规边界,也能为其后续处理同类物业纠纷提供司法参考,进一步规范日常物业服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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