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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王餐饮诉市北公司等房屋租赁纠纷案11月5日开庭 涉租赁权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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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宏信鑫城(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5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由该院民事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张某,案件案号为(2026)沪0106民初30419号,开庭地点位于法院分部第十八法庭(康定路1111号)。该诉讼事项将直接关联涉事各方此前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权责划分,后续庭审进展及判决结果或将对相关主体的经营场地布局、租金结算安排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宏信鑫城(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5 09:15:00
审理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庭分部第十八法庭(康定路1111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30419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主体中,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连锁餐饮品牌捞王的运营主体,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宏信鑫城(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上海本地从事产业园区运营、商业资产管理的相关企业,本次纠纷围绕三方此前达成的房屋租赁相关合作项目展开,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的具体租赁标的面积、涉及金额等细节信息,案件将于2026年11月5日正式进入庭审环节,后续相关权责认定、争议处置进展仍需以法院公开的审理结果为准。

综合点评
本次捞王作为原告发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核心是厘清三方此前租赁协议的权责边界。目前涉案具体标的、金额尚未披露,后续判决结果将直接影响捞王对应门店的场地布局调整、租金结算安排,整体事件暂未对其当前日常经营产生即时冲击,后续走向仍需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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