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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诉吴某某李某某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5日开庭 厘清拆迁补偿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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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因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将两名自然人吴某、李某列为被告诉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1月5日9时在该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房屋拆迁补偿领域的民事争议,将由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理,相关争议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各方的拆迁补偿权益划分。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吴某某、李某某
案由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5 09: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十九法庭
案号(2026)沪0117民初29047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姚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所涉项目为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事项,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具体争议涉及的金额细节,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后续该案将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主持下完成庭审流程,厘清案涉房屋拆迁补偿合同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相关争议给出司法层面的判定结果。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成立日期1992年9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晖荣,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松江区新桥镇。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松江区新桥人民政府100%5001992-09-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提起的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诉讼,是企业通过司法途径厘清拆迁补偿权责的常规民事维权动作。待法院作出生效判定后,可明确案涉各方补偿权益划分,化解相关民事争议,为公司相关业务的合规推进扫清权责障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暂未对公司当前正常经营造成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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