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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月淹两次!新房还没住先“泡了汤”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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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大华启宸小区业主张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自己刚收房、正在装修的房屋,短短三个月时间先后两次遭遇大范围漏水,家中客厅吊顶、橱柜、中央空调等受损。事发后,张先生与开发商就责任划分与赔偿方案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记者 季明智 济南报道

新房装修期间

连遭两次浸泡

张先生介绍,2026年6月底房屋交付,7月初开始装修。但装修刚启动,楼上202室做闭水试验时,因角阀损坏导致大范围泡水,渗漏下来的水把自家房子吊顶淹了。

“那时候刚开始装修,损失比较小,我就没追究责任,只要求物业督促开发商把防水做好。”张先生说,本以为问题得到解决,但令他没想到的是,10月22日漏水再次发生,此时张先生家硬装已全部完工,定制家具也已进场安装。楼上202室马桶返水,污水渗漏至张先生家中,吊顶、橱柜和中央空调均遭污水浸泡。

10月27日,记者在张先生家中看到,客厅和餐厅交接处的屋顶仍有未干的水印,中央空调出风口则有水渍。客厅中仍摆放着多个水桶,以防再次出现漏水。

“客厅吊顶内部,我们用内窥镜做检查,发现已经长毛发霉。出现漏水的时候,客厅的石膏板接缝、餐厅上方的电线孔都有污水流出,味道难闻。”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手机里保存的两次漏水现场照片和视频。视频中,202室的客卫地面全是积水,积水中混着部分小石块,水流流向了客厅。

“6月底交的房,一次还没住,三个月淹了两次。这次是马桶返水,整个屋顶都被污水浸泡过。从晾干到重新装完,至少得一个多月。”张先生表示,泡水之后,房屋无法继续装修入住,还会产生额外的时间成本。

开发商称漏水源于

楼上住户乱扔建筑垃圾

张先生介绍,从10月22日漏水,直到10月26日,开发商方面从未主动对接,全部是自己去沟通。

“10月22日、23日给我回复,说2楼返水是因为3楼到18楼乱丢装修垃圾,把排水管道给堵了,建议我去找3楼到18楼的住户去维权。”张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开发商已将管道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出来,并认为损失应由3楼到18楼相关住户承担。

10月26日,在相关部门介入之下,张先生才第一次和开发商当面沟通。

沟通现场,开发商方面表示,202室房屋已经售出,但并未向张先生提供业主的身份信息,让张先生等待公司内部汇报结果。“楼上这户还没有入住,我查了一下,也没有网签。”张先生认为,若2楼仍未售出,开发商疏于管理,有义务对自己进行赔偿。此外,他认为,物业管理也有责任,首次出现漏水时,自己已向物业反映过问题,但后续物业仍疏于对装修进行监督,才导致情况再次出现。

记者登录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查询平台,显示该房源目前未网签,这意味着202室的所有权仍在开发商名下。

张先生提出诉求:“被浸泡的地方按照我现有的装修标准重装;受损的电器、橱柜按原价赔付新的。这段时间房子没法住,按照租房标准,给我相应的租房赔偿。”

开发商称只承担10%赔付

多部门协调无果

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大华启宸项目售楼处,现场未找到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记者按照张先生提供的房修、工程人员电话逐一拨打,均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拨通开发商工程项目王女士的电话。王女士表示,已向张先生给过处理方案,但该方案不方便对外公开。

张先生向记者表示:“开发商给出的方案就是只承担10%的赔付,我认为不合理,所以没有认可。”

张先生告诉记者,11月2日上午,住建、城管、社区及居委会等相关部门七八名工作人员到场协调。各方九点半到达现场,开发商直到十点多才安排房修人员到场。

“房修人员一到现场,我就知道这事解决不了。”张先生表示,他当场询问对方是否代表开发商、公司,准备如何解决,对方回复仍按公司通知执行,即只承担10%的赔付,如不能接受,建议张先生走诉讼途径。

律师说法:

协商不成,业主可起诉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彦旭律师。周彦旭表示,张先生楼上的202室目前尚未网签,房屋所有权仍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负有及时清理、保证排水管道畅通的义务,不能以“管道被楼上住户堵塞”为由推卸责任。

周彦旭介绍,从房屋质量角度看,漏水原因通常有两种:一是楼上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二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但无论属于哪一种,房屋产权在开发商名下,管理责任应归其承担。

关于维权路径,周彦旭建议:第一步应先固定证据,对受损部位拍照留存;第二步是与开发商协商,可先请装修公司核算修复费用,据此提出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至于损失金额,双方能协商确定最好,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最终由法院判定各方责任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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