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58,945股,发行价格为40.01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4,606,389.45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3,144,054.72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1,462,334.73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2月5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和(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人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