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98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变更为:人民币75,041,481.04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判决,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93),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建”)因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向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元隆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新能源”)、山东晟成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新能源”)提起诉讼(案件编号:(2026)鲁0683民初10556号),案件涉诉金额为45,291,381.14元。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电建向莱州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国晟异质结10GW双碳产业园5GW高效异质结光伏组件项目一期(2.5GW组件)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一》;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全部应付未付工程款人民币72,394,670.31元(结算金额99,167,533.37元一已付款26,772,863.06元,具体金额以造价鉴定为准);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自工程款逾期之日至合同解除日期间的工程款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9月1日为2,646,810.73元);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以72,394,670.31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自合同解除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期间的利息;
4、判令原告在被告一欠付原告工程款范围内对国晟异质结10GW双碳产业园5GW高效异质结光伏组件项目一期(2.5GW组件)组件厂房、丁类仓库3、光伏车库、食堂、门卫1、室外工程、围墙、二次配工程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判令被告二与被告一对第2、3项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6、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案件判决结果为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