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发布“双11” 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青海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董洁) 11月4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对全省各类网络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提出明确要求。
在主体资质规范管理方面,提示要求,网络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入驻主体资质核验、实名登记与动态管理义务,建立经营主体档案。平台内经营者应当依法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相关许可信息,不得冒用他人资质、虚假登记。直播营销主体落实主播资质核验、商品审核责任,做到人、货、证可追溯。
在宣传营销诚信经营方面,明确严禁各类虚假营销行为。商品介绍、短视频、直播话术要真实准确,严禁夸大功效、虚构销量、伪造好评、刷单刷流量;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食品、药品、农畜产品等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宣称功效。赠品、配件信息如实标注,不得隐瞒瑕疵。
针对预售交易与售后服务,规范明确交易履约细则。预售商品清晰标明定金尾款规则、发货时限、退换货条件,不得设置不合理定金不退条款。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退换货。合理预估订单量,按时发货,出现延迟发货及时告知消费者并妥善处置。
平台不得实施“二选一”、垄断协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平台内经营行为监测,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畅通投诉举报入口,建立快速纠纷处置机制,高效响应消费者诉求,留存促销期间活动页面、交易、直播记录。
此外,各网络经营主体要开展促销前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宣传、质量、售后等风险。促销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线上监测、抽查力度,对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