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时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交通”)以自有资金向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捷安泊”)增资6,885万元获取其51%股权。2023年11月23日,捷安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及《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根据公司与捷安泊原实际控制人(即业绩承诺方)等各方签订的《关于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捷安泊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万元、1200万元、2500万元,合计不低于4500万元。捷安泊原实际控制人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二、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捷安泊2023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年业绩承诺期满,捷安泊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0.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589.33万元,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承诺数低5,089.33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捷安泊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增资协议》,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现金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其合法所有的固定资产或相关公司股权等财产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4,5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2倍-已补偿金额=10,178.66万元。
承诺期满后,公司管理层与业绩承诺方就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多轮沟通协商,经协商一致,签订《关于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协议》,业绩承诺方将其持有的捷安泊35%股权转让给时空交通,以抵偿其应支付的部分业绩补偿,并将其持有的捷安泊14%股权质押给时空交通,为尚未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提供质押担保,目前相关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股权评估、定价情况
因捷安泊股东业绩承诺事宜,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天津中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评估机构”)对捷安泊2026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机构2026年9月30日出具的《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业绩承诺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D-1009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捷安泊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000.00万元,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72.08万元相比增值 1,827.92万元,增值率 25.49%。
综上,依据评估报告及上述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捷安泊35%股权价值为3,150万元,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相关税费347.14万元后,业绩承诺方本次股权转让抵偿的业绩补偿金额为2,802.86万元,剩余未补偿金额为7,375.80万元。
五、业绩补偿履约情况
近日,业绩承诺方已将业绩补偿对应的捷安泊35%股权转让至时空交通,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捷安泊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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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补偿义务,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业绩承诺方的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拟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追索,能否全额收回前述剩余业绩补偿金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