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6-03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选举职工董事。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讨论、表决,会议选举向开均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向开均先生将与其他8名经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当选职工代表董事于第十二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就任,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向开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侗族,本科学历,毕业于海南大学。历任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法务,海南富美林农业有限公司法务,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监事、盐城博华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黄海港务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开均先生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6-03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1月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通知时限作出说明。会议于2026年11月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表决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林新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虞浔先生、戚永宜先生、林新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虞浔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林新阳先生、王乐祥先生、刘继春先生、魏同秋先生、戚永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林新阳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王爱英女士、虞浔先生、王乐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王爱英女士任主任委员,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戚永宜先生、王爱英女士、林新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戚永宜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刘继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沈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魏同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卢永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徐善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沈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针对上述议案,提名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同意聘任相关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同意聘任魏同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继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大河纸业集团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亚太森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级),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黄海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2、卢永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荣获2013-2015年度宁波市劳动模范。历任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3、徐善彬,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2013年荣获宁波市劳动模范,2014年荣获浙江省劳动模范。历任宁波亚洲浆纸业生产处长,宁波亚洲浆纸业生产经理,宁波中华纸业战略转型项目负责人,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总监、江苏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魏同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毕业于江苏大学,注册税务师。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账税管理处处长,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税务副总经理,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代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纸业(淄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5、沈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西安交通大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益胜投资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沈强先生曾荣获“金骏马奖”上市公司金牌董秘,2024年度“江苏金牌董秘”,“第十五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主板上市公司优秀董秘”,第十五届、第十六届“大众证券杯”金牌董秘,“第十七届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公信力‘星’公司评选”功勋董秘,证券之星“卓越董秘奖”等奖项。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6-03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1月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红辛路1666号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亚男、解树青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